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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09:10:48人气:

  2010年5月25日,农业部渔业局在京召开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工作情况,研究了推进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制定捕捞渔具准用目录的思路及任务分工。我部同意座谈会提出的有关意见。现将《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渔具渔法管理工作,支持并配合三个海区渔政局做好捕捞渔具准用目录的研究草拟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渔具执法管理,有效降低捕捞强度,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2010年5月25日,农业部渔业局在京召开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座谈会。三个海区渔政局、三个海区水产研究所及部分省水产研究所有关管理和研究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捕捞渔具渔法调查工作情况,研究了推进渔具渔法管理工作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制定捕捞渔具准用目录的思路及任务分工等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科学规范渔具渔法管理是控制捕捞强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国虽然采取了海洋捕捞渔船“双控”、休渔禁渔等一系列资源养护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此同时,各地仍大量存在选择性差、资源破坏程度大的渔具渔法,渔具制造及使用缺乏规范、标准和限制措施等问题十分突出,大大增加了捕捞强度,抵消了其他资源养护措施的效果。因此,加强渔具渔法管理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且紧迫的任务,必须尽快推进。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执法管理。当前,组织力量尽快研究制定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同时明确相关标准和限制措施。

  会议就前期开展的全国捕捞业渔具渔法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各方努力下,前期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掌握了当前我国渔具渔法现状,为研究制定渔具准用目录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反映出该项工作基础差、底子薄、情况复杂、熟悉的专家和管理人员少等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捕捞渔具准用目录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上述实际,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即先制定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内陆地区继续做好捕捞渔具渔法的调查研究,为下一步规范管理打好基础。在制定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时,应将情况清楚、意见统一的海洋捕捞渔具先行列入准用目录;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海洋捕捞渔具,可设立几年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由专家进行审查归类。其中,具有一定选择性、资源损害程度相对较小的,明确标准和限制措施后可列入准用目录;选择性差、资源损害程度大的,不能列入准用目录,过渡期结束后一律禁止使用。

  会议强调,捕捞渔具渔法管理涉及渔业资源保护、渔民利益和渔业执法能力等多个方面,准用目录的制定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既要从渔民长远利益出发,尽可能减少捕捞渔具对资源的破坏程度,又要考虑渔业生产实际和渔民当前可接受程度,还要考虑渔业执法的可行性。最终制定出的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应依据充分、内容简洁、标准清晰,渔民能够理解和接受,基层渔政人员易于检查执法。会议建议,为科学推进捕捞渔具准用目录制定工作,应尽快成立全国捕捞渔具准用目录专家审定委员会。

  会议商定,由三个海区渔政局牵头,会同有关科研单位和地方渔业管理部门,按照农业部渔业局统一制定的目录格式和内容(详见附件),提出本海区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编制说明,于8月底前送东海区渔政局。东海区渔政局会同有关科研单位汇总形成全国海洋捕捞渔具准用目录草案及编制说明,于10月底前报送农业部渔业局审查。会议希望各地渔业部门、有关科研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支持配和海区渔政局和农业部渔业局共同做好捕捞渔具准用目录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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