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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公布 6月起严查违规渔具

发布时间:2024-06-05 09:28:54人气:

  胶东在线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李宁)为加强捕捞渔具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农业部决定从6月1日起实行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记者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烟台市有海洋捕捞渔船近7000条,广大渔民应明确自己渔具标准,及时更换不合规渔具。

  农业部公布的海洋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分为准用和过渡渔具两大类。其中准用渔具是指国家允许使用的海洋捕捞渔具。而过渡渔具则是当前允许使用,但今后有可能随时被禁止的渔具。

  根据规定,在黄渤海范围内,对包括刺网类、围网类、杂鱼具等对应的准用渔具及相关网具的尺寸规定共有9个相关规定,而过渡渔具也包括9种网具尺寸大小的规定。以准用渔具为例,今后捕捞梭子蟹、银鲳、海蛰的定置单片刺网、漂流单片刺网,其最小网目(或网囊)尺寸不得小于110毫米。

  我省对相关渔具及网目尺寸大小规定中,特许专捕鳀鱼的拖网,只能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内,可以使用最小网目尺寸18毫米的网具,但渔获物中鳀鱼所占比例不得小于70%。而渤海专捕虾类的单船框架拖网,最小网目尺寸为25毫米(虾姑不属于虾类)。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渔具,在我省海域禁止使用。外省、市渔船,未经山东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入山东省管辖海域跨界作业。

  根据相关规定,除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外,此次,农业部还公布了13种禁用的渔具,其中黄渤海区禁用的渔具,其中拖曳泵吸耙刺(吸蛤泵)、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泵耙网)、拦截插网陷阱(地撩网)、导陷插网陷阱(须笼网)等都列入其中。

  “烟台市有近7000条海洋捕捞渔船,其中有75%以上是小马力刺网渔船,拖网渔船占10%左右,其他为丈网类和和陷阱类渔船。”烟台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监督科科长周可明说,“6月1日之前,凡不符合上述规定标准的,渔具所有者、使用者应按照标准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不作行政处罚。”

  所有渔具渔获物的幼鱼比例,则按航次产量计算,均不得高于25%;主捕种类为虾类的拖网类渔具,渔获物中虾类的比例不得低于50%(虾姑不属于虾类);特许作业的渔具,主捕种类占总渔获物的比例不低于70%;各种渔业资源品种的最低采捕标准按照《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执行;拖网作业渔船严禁进入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及渤海海域作业。

  自2014年6月1日起,我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对海上、滩涂、港口渔船携带、使用渔具的网目情况进行检查。对携带、使用禁用的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的,执法部门将依据《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处理、处罚,并全部或部分扣除当年的渔业油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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